临不动产公(2021)第0010号
该房屋因房产证丢失,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 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房产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
姓名 面积 坐落 原房产证号
(m2)
杨晓科 98.8 临颍县林业局 20170001073
家属楼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