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4月13日12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生态环境信访问题8件,现将第一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第 1 批 2021 年4 月13日)
1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
问题
基本
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
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D2HA202104070019号 姜店乡与九街镇交界处农场旁边有家鑫丰砂石厂,批建不符,私自建了三条洗砂线,把洗砂的淤泥排放到唐河内,污染水源;运输砂石和污泥的车辆沿路抛撒,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生活。 舞
阳
县
水、其他污染、生态经调查,交办件部分属实。1.关于反映“批建不符,私自建了三条洗砂线”问题属实;2.关于反映“把洗砂的淤泥排放到唐河内,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3.关于反映“运输砂石和污泥的车辆沿路抛撒,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生活。”问题基本属实。是 一是责令鑫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立即拆除私自建设的洗砂生产线。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于4月8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舞环罚责改〔2021〕第5007号),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停止生产使用并恢复原状。目前,新增洗砂生产线已拆除到位。
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对该公司“批建不符”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4月11日对该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舞环罚先告字〔2021〕第12号),拟对该公司作出321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是责令该公司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运输砂石和污泥时对车辆进行冲洗,对物料进行密闭运输,杜绝沿途抛撒。同时,责令该企业定期对厂区及厂外道路进行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整洁。目前,企业已购置道路清扫机一台。
四是舞阳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和姜店乡政府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