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境外利用宗教渗透有哪些形式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求“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实质是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从事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政策的活动,企图争夺群众、争夺思想阵地,这不是宗教问题,而是政治问题。通常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利用宗教进行民族分裂活动。他们支持达赖集团和“三股势力”,打着宗教旗号欺骗裹胁群众,煽动宗教狂热,制造社会动乱,企图颠覆我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二是干涉我国宗教的内部事务。他们打压、分化我国爱国宗教力量,培植地下势力和代理人,控制我国的宗教团体,干涉我国的宗教事务,在我国境内建立宗教组织和活动据点、发展教徒,企图争夺我国宗教的领导权。三是在我国境内非法进行传教活动。境外一些宗教势力以投资办企业、合作办医院、办养老院、救助贫困学生、资助课题研究等形式搞渗透,打着旅游观光、文化交流、学术合作、留学考察的旗号组织群众出国参加宗教活动,进行培训洗脑,利用微信、QQ、电子邮件等传教,并在国内培养传教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各个阶层非法进行传教。公民发现境外宗教渗透活动应及时向宗教、公安等部门举报。 12.防范宗教极端思想 宗教极端思想,是指歪曲宗教信仰的本意,以错误的解读、偏激的阐发,诱使人离开信仰的正道而堕入歧途,干出破坏社会安宁甚至伤害生命的暴行。当今世界,宗教极端思想和暴力恐怖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毒瘤,我国也深受其害,以“东突”势力为首的“三股势力”严重影响着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反恐怖主义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宗教极端思想是暴力恐怖分子进行“圣战”洗脑、抱团成伙、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重要思想基础,打着宗教的旗号反宗教,对宗教教义进行极端的、歪曲的解释,完全背离了宗教本身。一定要警惕和反对任何利用宗教狂热来分裂人民,破坏各民族之间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坚决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利用宗教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从事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不论属于什么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