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第八批生态环境信访问题4件,现将办理结果公示如下:
(第8批 2021年4月20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序号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核实,此举报件部分属实。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群众举报“召陵区南街制药厂污水直接排入河里”的问题,经调查组现场调查,不属实。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使用水泵提灌至厂外人民路该公司排水管网自东向西进入燕山路市政排水管网,进入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公司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020-001号,并定期向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经过调取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的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现象。
二、关于群众举报“召陵区南街制药厂气味难闻”的问题,经调查组现场核实,属实。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利福平生产一车间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系统设施正常运行,存在废气产生单元密闭不到位、废气无组织溢散的现象。该企业废气产生主要包括两个单元:一是利福平生产一车间生产废气,二是污水处理站挥发废气。
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池、水解池、排水收集池密闭不完全、存在缝隙;利福平一车间为老生产车间,门窗关闭不严、车间设置有换气扇以及透气天窗,造成废气收集不完全,无组织排放。
2021年4月15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召环责改字〔2021〕第006号),责令该公司做出如下整改:一是使用发泡胶对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池、水解池、排水收集池进行全部密闭;二是对利福平一车间换气扇和透气天窗进行封堵密闭,并对该生产车间窗户全部关闭固定;三是加强生产管理,养成良好习惯,防止废气、废水跑冒滴漏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截至2021年4月17日,以上问题已整改完毕。召陵区委托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利福平一车间废气排放口和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及厂区周边进行布点检测,经检测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规定标准。针对该公司违法行为,2021年4月18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召环罚先告字〔2021〕第04号),对该公司处以69500元罚款。
漯河市召陵区南街制药厂,气味难闻,污水直接排入河里。
D2HA
2021
0414
0029
大气、水
部分属实
召陵区
1
是
无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空冢郭村漯舞路高架桥下,君鼎混凝土搅拌站,废水排放到地下,污染田地。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调查,“田地积水”问题属实。漯河市骏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北角围墙外属空冢郭镇马店村农田,紧邻企业北侧有一长约160米排涝沟渠,该沟渠呈南北向走势,宽约2.7米(向北逐渐收窄),深约1米,内存有污水,未连通任何管网。经调查询问、现场查勘、高程测量,此沟渠为该地块最低位,村民一直将其作为排涝沟渠。每遇大雨,周边麦田、果园雨水受地势影响汇流至此,形成积水,再加上村民将秸秆等废弃物弃置沟渠内,形成纳污沟渠。
二、“君鼎混凝土搅拌站,废水排放到地下”的问题,经调查,不属实。工作组在厂区周边及生产环节进行了详细调查,对污染防治设施及废水收集池、三级沉淀池、化粪池等逐一检查,该企业所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生产污水全部采取循环沉淀利用,不外排。经实地核查,未发现该厂将生产废水偷排、漏排。
一、对沟渠内积水立即进行抽排,由罐车转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对沟渠内杂物、淤泥等进行清理,对沟渠进行土方填平,消除地势低洼易积水形成纳污沟渠的隐患。截至4月16日上午11时,沟渠已回填、翻整完毕,地势与东侧大片农田持平,无明显落差。农民正在整理土地,准备进行耕种。
二、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和空冢郭镇政府等将认真履行部门及属地职责,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企业及周边环境巡查。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全面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和获得感。
D2HA
2021
0414
0073
源汇区
部分属实
2
水
是
无
举报人反映的“临颍县商桥村107国道旁,无名化工厂,排放工业废气,异味难闻”的问题,经现场核查,所举报的无名化工厂为临颍县富有工贸有限公司,所反映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主要为甲醛尾气和罐区、生产区无组织排放的甲醛、甲醇气体。
该企业对废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甲醇、甲醛储存罐顶部安装呼吸阀,甲醛溶液储罐罐顶排放的气体经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吸收,吸收后的水用作甲醛吸收用水;二是工人每天对生产区的原料输送管道、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进行巡查检测,并安装有气体自动报警装置,发现泄露及时报警并消除;三是将含有甲醇和甲醛的尾气送入燃烧处理器处理后,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该企业分别于2021年1月和4月委托河南思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气、废水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临颍分局委托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表明,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要求。
临颍县商桥村107国道旁,无名化工厂,排放工业废气,异味难闻。
D2HA
2021
0414
0072
临颍县
不属实
下一步,临颍县将对该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大气
3
4
是
无
针对“气味难闻”问题作出如下处理及整改:
一、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漯河市宏安检测评价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臭气浓度超标,对该公司依法立案查处。4月20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漯环罚先告字﹝2021﹞第16号),对该公司处以48000元罚款。
二、漯河市生态环境局临颍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临环责改〔2021〕2013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制订整改方案,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该公司已经制订整改方案,一是在饲料厂干燥车间加装气体收集装置,收集气体后,通过引风管道、引风机送入洗涤塔,通过洗涤,消除(降低)饲料干燥过程产生的异味,大大降低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是在饲料厂蒸发工段通过加装风机、洗涤塔等设备,加大酒精厂糖化工序、蒸发工序对二次蒸汽的利用量,合并四个排放口,将最终排放余汽通过洗涤塔进一步处置。目前,该公司正在持续整改中,预计6月17日前完成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消除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压实部门责任,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紧盯整改进度,核实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组进行了逐一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气味难闻”问题,经调查组核查,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天冠化工厂“气味难闻”,主要是指DDGS饲料烘干车间的酒糟发酵气味及饲料烘干剩余的蒸汽。调查组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水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控数据达标,干燥工段的DDSG饲料24小时不间断生产,现场酒糟发酵气味较明显。
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经调查组核查,情况不属实。2021年4月16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临颍分局监测人员对公司四周厂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不超标。举报人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
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七里村,天冠化工厂,气味难闻、噪音扰民。
D2HA
2021
0414
0071
大气、噪声
部分属实
临颍县
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