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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3日 星期

漯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2021年4月2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第十三批生态环境信访问题1件,现将办理结果公示如下:

(第13批 2021年4月22日)

调查核实情况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是否

属实

处理

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其他

污染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西路49号院,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原本是说要建花园绿地,实际上是要在5号楼与2号楼之间建一个三层楼,影响采光和通风。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化解个别群众因拆违工作产生的负面情绪,及时消除误会,争取群众的最大理解和支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D

2

H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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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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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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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

6

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一是反映的“原本是说要建花园绿地,实际上是要在5号楼与2号楼之间建一个三层楼”问题,经查不属实。该小区5号楼与2号楼之间位置,原为危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存在多种安全隐患。按照国办发〔2020〕23号、豫政办〔2019〕58号、漯百城提质办〔2020〕5号等文件指导意见,拆除该处危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后,可以消除院内老旧建筑安全隐患,同时具备建设“一有七中心”和物业用房的条件。按照《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经源汇区财政部门审核,对项目设计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对水利一局家属院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市、区相关部门、设计单位和业主方多次召开联席会对整体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最终方案在水利一局家属院进行了公示。其中:5号楼与2号楼之间位置,拆除老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后,规划配套建设“一有七中心”和物业用房,属于小区改造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从未承诺或公示过“建设花园绿地”。该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呈报漯河市百城办审核,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在评审省级示范小区中名列漯河市第二名,2020年6月份在漯河市住建局网站进行网上公示。

二是反映的“影响采光和通风”,经查不属实。该“一有七中心”和物业用房项目,由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其间充分考虑了日照及通风问题,并出具了日照分析报告,在该位置进行了公示。新建“一有七中心”及物业用房日照分析结论:经计算5号住宅楼一层日照大寒日累计时间>1小时,二层日照大寒日累计时间>2小时。新建“一有七中心”及物业用房项目,并未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标准。新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与周边楼之间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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