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陶小敏
徐蓓是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分管立案庭等工作。她在源汇区人民法院工作了26年。26年来,尽管岗位有变化,但她的职业追求从未改变。
“作为一名法官,最重要的是要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徐蓓说,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她一直要求自己把案件办得严谨细致。
在审理辖区多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时,徐蓓发现,原被告双方矛盾十分尖锐,根源则是部分业主将物品丢失、房屋漏水、下水道堵塞、邻里纠纷等问题归咎于物业公司不作为,所以拒绝交纳物业费,并联络其他业主一起对抗物业公司。找到了问题症结,徐蓓便召集小区业主代表,倾听他们的心声,同时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讲明物业公司和业主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针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她建议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适当作出让步。经过耐心调解,她办理的40起物业纠纷案件全部达成和解。同时,她还积极总结物业纠纷案件的特征,组织法官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案件办理尺度、标准,极大地提高了法官的办案效率。
信访人巧红(化名)因与丈夫性格不合、遭受家暴提出离婚,一审、二审后,登记在丈夫名下位于浙江的房产判归巧红所有。在执行过程中,巧红丈夫的家人在浙江通过行政诉讼撤销了房屋所有权证。这一判决导致该房产无法执行。尽管执行法官多次向巧红释法明理,但她执意认为是由于执行延误才导致房产无法执行到位。徐蓓在一次信访值班时接待了巧红,耐心安抚并为她分析了案情。之后,徐蓓将情况向领导汇报并商定解决方案。徐蓓带着执行庭庭长、审监庭庭长等人来到巧红租房处走访,看到她生活困顿且疾病缠身,房租都支付不起,便为她申请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她的生活问题。同时,徐蓓和同事召开会议研判案情,联系律师为巧红提供法律援助。最终,通过再审,浙江高院判决撤销一审、二审行政判决,房产过户到巧红名下。这件历时七年的信访案件圆满结案。
平时,徐蓓还和同事组成法官普法团,走进学校、社区、农村、企业进行普法宣传。
“案卷虽然没有温度,但裁判结果足以影响每个当事人的人生。”徐蓓说,她将继续恪尽职守,为守护公平正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