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超售”“订金和定金”……“五一”假期来临,出游消费时要避开哪些“坑”?中消协4月28日发布商家不良营销手法专题分析文章,为消费者支招。
超售消费券难兑换
部分餐饮、酒店等经营者低价超售团购券、套餐券、住房券等回笼资金,但未在消费者购买时明确告知超售情况和用券限制条件。由于实际预留的兑换名额很少,消费者多次尝试仍无法预约兑换,经营者也没有采取相应补偿措施,从而引发纠纷。还有一些网络商家故意超售,再以缺货的名义进行砍单,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协意见: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守契约精神,合理评估自身能力,保证切实履约。否则涉嫌消费欺诈,按照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混淆订金和定金
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可以随时退款。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依照“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对交易双方都有约束,消费者违约,经营者可以不退定金;经营者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部分经营者故意混淆定金和订金,让消费者预付费用时以为是订金,实际写的却是定金,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消协意见:无论收取的是定金还是订金,经营者都有事先说明义务,应与消费者充分协商确定。合同中还应提示交纳定金可能带来的风险。不能以订金忽悠消费者交费,却以定金写入合同,要求消费者承担责任。消费者也要注意二者的区别,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审慎签约。
以次充好耍手段
经营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使商品分量不足;以次充好,有的将“处理品”“残次品”等冒充正品。
消协意见: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洗脑营销诱消费
在保健品、美容美发、健身、保险、教育培训、摄影写真、旅游等行业,部分经营者通过免费体验、低价体验吸引消费者,然后在体验服务过程中对消费者进行“洗脑式”宣传,让其购买高价产品或服务。
消协意见:洗脑式广告和营销不仅损害消费者体验,还有违公序良俗,经营者应当彻底摒弃。消费者对此要提高警惕,面对咆哮式广告和经营者反复推销,应及时离开,防止误入陷阱。
砍价集赞拉人头
打卡转发送课程、打卡返现、集赞免费返现、好友助力砍价等营销方式广泛存在于餐饮、票务、教育培训等领域。部分商家诱导消费者转发链接、图片,通过天天打卡、收集好友点赞、邀请好友砍价等方式低价销售或者赠送产品、服务。消费者按要求参与,达到活动要求兑换奖品时,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拒绝兑换,引发消费纠纷。
消协意见:经营者的转发、集赞等活动,目的是利用消费者帮助其营销,提升人气,吸引客流。经营者拒不兑现承诺,甚至擅改规则,只会引发负面效果,失去人心,得不偿失。消费者也要珍惜自己的社交资源,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不要因为低价诱惑“贱卖”相关信息。
利用人性弱点
搞概率营销
盲盒经济、网络游戏抽奖等通过以小博大,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盲盒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玩具、餐饮、机票、网络游戏、活体动物等各种类型。
消协意见:概率营销可能助长投机心理,使消费者深陷其中,养成不良的消费习惯,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负面影响很大。经营者不得滥用其掌握的消费大数据,暗中修改中奖概率。建议有关部门高度关注此类问题,加快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概率营销。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