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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6日 星期

诉前调解 达成还款协议


漯河市某商贸公司为某酒店供应各种食材。2020年,该酒店共拖欠该商贸公司货款229979元。因多次催要无果,该商贸公司负责人便到召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督促该酒店先支付部分货款以供周转。

召陵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与该酒店负责人联系,未得到明确答复。4月28日,承办法官专程到该酒店见其负责人。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酒店按月分期向该商贸公司支付欠款。袁刻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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