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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 星期

漯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2021年5月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五批生态环境信访问题2件,现将办理结果公示如下:

(第25批 2021年5月6日)

1

受理编号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是否

属实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D2HA

2021 0501

0023

大郭镇周庄村西南头,周庄无名的养猪场,养殖污水乱排,异味难闻。

一、对养猪场场区及周围环境进行彻底大清扫、大消毒。

二、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

三、由于猪存栏数量比较少,产生粪便量少,督促养殖户做到及时清理和日产日清。

四、对沉淀池粪污进行清理,对沉淀池进行加盖密闭,防止雨水流入、污水溢出。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经核查,举报的无名养猪场为临颍县学停养殖场,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经现场调查核实,大郭镇周庄村临颍县学停养殖场,现存栏生猪共32头(繁殖母猪5头、仔猪27头)。该养殖场属于散养户,不属于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标准: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2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0000羽以上,蛋鸡存栏10000羽以上)。场区有异味,举报内容“异味难闻”属实。

二、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养殖场周边未发现养殖污水乱排现象,并且该养殖场配套设施齐全,养殖产生的污水直接输送到污水贮存池,猪场产生的粪污通过管道排入粪污贮存池,举报内容“养殖污水乱排”不属实。

2

D2HA

2021

0501

0018

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新庄赵村,漯河市风珍鞋类加工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工业废气乱排。

2021年5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向该厂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厂3日内恢复原状。

2021年5月4日,现场核实时,该厂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整改到位,生产设备及原料均已自行拆除、清理完毕。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该厂位于召陵区万金镇新庄赵村东北角,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东为空宅基地(现种植有农作物),西为空院,北为农田,南为住户。

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临时停产状态,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气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该鞋厂项目为报告表类,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周围是新庄赵村居民区,为环境敏感点,项目不在工业园区内,为“散乱污”企业。

召陵区万金镇纪委按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一是对该村村支部书记赵爱亲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对分包该村的镇干部张崇进行警示性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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