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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2日 星期

关于对全市各单位执行 “两开放”情况督查暗访的通报


各县区创文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创文办,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扎实推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两开放”更加有效开展。市创文办与市机关事务中心于2021年5月10日联合对市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两开放”情况进行了督查暗访。现将督查暗访情况通报如下:

1.执行“两开放”情况良好单位:漯河市供销合作社、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街道工作委员会、漯河市源汇区马路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2.执行“两开放”情况未达标单位: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道办事处停车场、卫生间拒绝开放;漯河市召陵区翟庄街道办事处停车场可临时开放,拒绝过夜;漯河市源汇区顺河街街道建西社区委员会卫生间不开放;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漯河市源汇区档案馆,漯河市源汇区城市管理局,漯河市源汇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以上单位合署办公)停车场、卫生间拒绝开放。

对于以上未达标单位,请认真落实漯创文办〔2018〕20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卫生间免费对外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将整改情况于2021年5月14日前报市创文办516房间及市机关事务中心513房间(联系电话0395-3152289)。

漯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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