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动《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的有效贯彻实施,定于5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为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在执法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沙北路69号;邮政编码:462000;联系电话:0395-3133543;电子邮箱:lhrdtzc@126.com)
特此公告。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