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寓服务于监督之中,聚焦村“两委”权力运行,村级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和乡村振兴政策实施等八个方面,促进阳光用权。
聚焦村“两委”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着重查处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扶贫救助、惠农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审查各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问题。
聚焦推动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着重检查村“两委”是否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制订发展规划。
聚焦村委会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各项支出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坐收坐支、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等问题。
聚焦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审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账款、账物、账账是否相符,集体经营性资产、集体建设用地、耕地等集体资产、资源的出租、发包、租赁是否公开有序,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损失、浪费。
聚焦村级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审查是否积极催收集体债权、降低坏账损失;是否严格控制村级债务,有无违规举债等问题。
聚焦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重点审查村级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合同不规范、质量有重大缺陷等问题,是否存在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徇私舞弊现象;工程项目造价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或虚增工程款套取资金问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否得到有效管理,能否正常运营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聚焦村级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和“阳光村务”贯彻执行情况。审计村级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是否按“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进行,有无“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存在;是否存在违规决策,给村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潜在损失的行为。
聚焦以前年度被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审查村级以前年度接受巡察、审计、检查的资料、台账,相关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拖延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等问题。刘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