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彩霞 通讯员 何 翔)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6号)和河南省卫健委《关于做好医疗广告审查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豫卫审批函[2021]3号)等相关要求,近日,市卫健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准入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推进医疗广告审查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工作。
优化医疗广告审查模式。市卫健委将医疗广告审查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实现申请、受理、审查、核发审查证明全程网办,并提供医疗广告审查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认真梳理编制政务服务平台基本要素,统一审查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
取消部分医疗广告审查申请材料。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将医疗广告审查审批事项拆分为“颗粒化”的最小运行单元,分为医疗广告审查、医疗广告注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遗失或损毁补办3个子项。为适应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需求,取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项申请材料。医疗机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性实行承诺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许可证》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通过全国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在线核查,切实履行审查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审查医疗广告,及时公示并将有关工作信息和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样件、审查证明通报至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压缩医疗广告审查办理时限。市卫健委对办理医疗广告审查事项实现“即报、即办、即批”。同时,拓展服务方式和渠道,实行集中服务、延时服务、回访服务、上门服务、邮寄服务等方式,对于能“网上办、电话办、快递办”的内容和事项,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推进事前一口告知、事中一对一指导、事后点对点提醒一站式服务,在申请人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申请人从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审查事项到出证办结全过程“零上门”,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路,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