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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 星期

着力深化贯通融合 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本报记者 左素丽

通讯员 彭思齐

五年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抢抓开展市县党委巡察机构一体化建设试点的重大机遇,着力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衔接、贯通融合,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有效提升了监督治理效能。

建立两项机制

以部门“就位”确保监督“到位”

为保障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高效融合,市委高瞻远瞩,从建章立制入手,筑基础、强根基,不断理顺协作配合体制机制。

建立市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市委书记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优势,建立市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市委巡察办加强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提出协作事项,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

健全配合协作机制。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漯河市党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察委等8个机关单位有关事项协作意见(试行)》《漯河市党委巡察机构与政法机关有关事项协作意见(试行)》等文件,明确了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等13家部门单位协作事项以及64项职责任务清单,建立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互补、成果互享的贯通协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审计局等单位相继出台具体协作配合规定,进一步细化责任任务、完善对接机制、严格工作要求,推动协作配合制度化、常态化。

搭建两个平台

凝聚同向监督“一股劲”

市委积极搭建协同作战的工作平台,实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深度融合、互相促进。

搭建“巡后直督”平台。巡察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落脚点”。着眼发挥各类监督主体职能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我市在全省首创“巡后直督”机制。从2019年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开始,每轮巡察反馈后,市委及时组建调研督查组,抽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和市委巡察组人员参加,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整改专项调研督查,多方联督促改,“巡”“改”“督”无缝衔接。市级5次“巡后直督”,一个月内督促整改问题1183项,办结移交问题线索344件,问题整改率和线索办结率分别达到68%和64%,极大提高了整改进度和质量。通过“巡后直督”,市教育局加快20所中小学建设,新改建扩建幼儿园58所;临颍县加强千亿斤粮食项目区40眼机井配电设施维护,有效保障了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搭建“四方会审”平台。从2019年起,每轮巡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和市委巡察组一起“四方会审”,集体审核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下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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