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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 星期

着力深化贯通融合 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上接01版)问题逐一审核、事项件件把关,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事项直接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持续整改、深入整改。截至目前,已开展对59个单位党组织(含提级巡察对象)的整改会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数百条,有力保障了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突出两项重点

着力织密协作网

实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高质量融合,人才融合是保障,业务衔接是关键。市委从促融合、促衔接入手,着力织密协作网。

建好用好巡察人才库。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吸收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等部门业务骨干和全市优秀中青年干部,建成包括355名组长、副组长和1698名工作人员在内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统调统用。各有关单位积极响应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优先推荐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精兵强将参与巡察工作,在巡察“熔炉”中经受锻炼。5年来,一批参加过巡察工作的领导干部被提拔重用,一批中坚力量被调整到更加重要的岗位接受历练。其中,38人次被评为优秀巡察抽调干部,受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

加强巡察移交线索处置办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前哨”“尖兵”,及时处置、快速查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是保持巡察权威和严肃性的重要保障。每轮巡察后,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市委巡察办认真梳理汇总,统一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办理。各部门分别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优先办理、及时反馈,确保线索处置工作行驶在“快车道”。截至目前,七届市委13轮巡察共移交问题及问题线索1724个(条),各类监督主体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先后党纪政务处分147人,组织处理1225人,移送司法12人,较好地发挥了利剑作用。

紧扣三个阶段

构建贯通融合全链条体系

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高质量融合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工作成效。市委全面统筹巡察机构与其他监督主体在巡前、巡中、巡后三个阶段的协作配合,打通协作各个环节,实现无缝对接。

巡前强化沟通准备。巡察开始前,市委巡察办函请纪检监察、组织、政法、信访等单位提供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相关信息,为巡察组提前了解、掌握情况提供参考。5年来,巡察机构先后函询市纪委监委等协作单位有关信息13轮(次),涉及99个被巡察党组织。每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后,市委巡察办组织巡前集中培训,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业务负责人授课、解读政策、讲解典型案例。截至第十三轮巡察,共邀请有关领导培训巡察干部891人次,有效提升了巡察干部开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巡中强化业务支持。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与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单独沟通了解有关问题,为巡察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确定靶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巡察需要深入了解的某项工作或某个问题,予以支持协助,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率。探索“巡审联动”机制。在七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期间,市审计局同步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专项审计,巡察、审计合力深查问题,成果互通共用,放大了监督效能。

巡后强化成果运用。每轮巡察反馈后,市委巡察办汇总梳理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分别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通报,巡察成果被充分运用到全市基层组织建设、“阳光漯河”建设、以案促改等工作中,助力各类监督提质增效。针对巡察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市委书记专题会暨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先后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五个专项提升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44次,以巡促治效果持续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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