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6月1日起施行,从此,我国促进乡村振兴有法可依了。
这部法律的意义和亮点是什么?作为乡村振兴重要抓手的乡村建设行动法律有哪些要求?农业农村部门如何推动其落地实施?有关专家对此作出回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表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于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王瑞贺表示,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主要特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等。尤其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将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法律始终,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表示,乡村建设行动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促进法主要从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一是规划引领。明确要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按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安排村庄布局,依法编制村庄规划,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同时,针对个别地方合村并居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规定要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二是建强硬件。要求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建设、管护城乡道路、垃圾污水处理、消防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综合整治农村水系,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广卫生厕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抓好软件。要求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等措施,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四是保护传统村落。法律要求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等,为乡村传统村落和文化的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王乐君表示,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法律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推动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