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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4日 星期

我市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社会信用管理


本报讯(记者 张丽霞 孙 震)7月6日,市住建局召开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出台《漯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漯河市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对我市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在开展房地产交易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信用信息的采集方式、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通过对信用信息进行量化得分实施信用评价,进而对信用评价的结果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会上,河南凯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房产中介机构代表分别递交了信用承诺书,4家估价、经纪机构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近年来,随着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迅速壮大,从业人员也迅速增多。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估价机构17家,登记在册的经纪机构近80家,从业人员达1500余人。但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市场乱象时有发生。有关调查显示,逾五成受访者对房地产中介满意度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其中,诚信问题尤为突出,不少受访者表示房地产中介存在恶意竞价、相互诋毁、不按价格收费、签订虚假合同等问题。因此,开展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是规范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信用信息评价实行累计加减分制,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实行累计记分制。根据相关规定加减相应分值,计算信用总分值。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础分为100分。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划分标准采用计分制,基础分值均为100分,良好行为加分、不良行为减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信用等级根据其综合评定分设A、B、C、D四个等级。

《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内容由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信用信息组成,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基本信息和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标准由奖励信息、处罚信息和客户评价三部分组成。实行计分评价制度,总分为100分,起评分为60分,采取累计加减分制计算,得分100分以上的,按100分计算;得分0分以下的,按0分计算。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按得分情况分为三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为AAA级;80~90分为AA级;70分以下为A级。同时,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行为信息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评价实施单位应及时审核更新房地产估价机构提交的数据。

《管理办法》提出了对守信企业和个人给予重点报道或表彰,开通业务办理的“绿色通道”;优先享受各类优惠政策,适时出具诚信记录证明;推荐参加相关评优、表彰活动,推荐参加“新房营销平台”等奖励。对于失信企业和个人,则根据情况予以惩戒。

“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扣10分;被群众投诉举报经我们调查查证属实的,扣5分;机构因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受到投诉,扣5分。”市住建局房管科负责人针对市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标准的扣分事项表示,因失信行为被扣分的企业,如后期整改不到位,要公开曝光。

接下来,市住建局将从三个方面着力开展中介机构信用管理:

一是在认识上要提升到“三个必然要求”的高度。开展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是规范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存在的市场乱象严重影响了行业形象和我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也阻碍了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的建设,开展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也是提升行业形象的必然要求。开展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是创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必然要求。2019年,我市提出了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这代表着一个城市信用建设的最高水平,是提升城市形象的“金字招牌”。在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中,各中介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二是在落实上要力行“三个坚决做到”。坚决做到依法诚信经营。把“红黑名单”作为行业监管的重要抓手,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行业“红黑名单”制度,激励“红名单”,惩戒“黑名单”。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建立“诚信激励榜”,开展行业诚信创建活动,使行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广泛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主题活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追求。坚决做到兑现承诺。承诺书就是“军令状”,承诺一条就要做到一条,决不能虚假承诺、决不能选择性执行、决不能搞形式主义。坚决做到团结共事。

三是在考评上要确保“三个及时”。确保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分门别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一企一案,年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信用等级。确保信用信息及时公开。要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定期向市诚信平台、省诚信平台报送相关信息,依法公开信用信息,方便社会查询和应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信用信息及时运用。要推动信用信息在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将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作为开展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重要参考,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区别对待,差异化管理。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市场主体减少检查抽查次数,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并在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通过信用信息考评结果的应用,逐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让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做好行业信用管理,形成“失信者失利、守信者受益”的局面,实现多方共赢。未来,市住建局将持续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参会中介机构普遍认为,信用体系的建设不仅有助于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还有助于企业增强自身竞争力,赢得更多市场机会。

房地产中介机构代表递交信用承诺书。栾文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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