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为持续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市纪委、市创文办组织人员在8月2日、4日、6日通过实地察看和大数据平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23个重点路口的“文明交通示范岗”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单位参与全市23个重点路口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大部分能够按时到岗到位、着装规范、认真履行责任,为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嵩山东支路与牡丹江路交叉口,市烟草专卖局志愿者提前到岗,着装规范,认真开展劝导工作;在金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漯河技师学院志愿者积极劝阻越过停止线等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
二、存在的问题
督查发现,个别单位志愿者存在未按要求到岗到位、着装不规范、未积极劝导等问题,影响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1.志愿者未按要求到岗到位方面:8月4日下午,在长江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国网漯河供电公司1名志愿者17点之后到岗。
2.志愿者未进行文明劝导方面:8月2日下午,在人民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志愿者存在未积极劝阻逆行人员的情况;8月4日下午,在嵩山东支路与会展路交叉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志愿者存在未对越过停止线等红灯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劝阻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责任,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后勤保障和人文关怀。广大志愿者要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做到工作有热情、劝导有温度,用实际行动为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积极贡献。被通报的单位要深入查摆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整改情况于8月12日前报市创文办志愿服务处(市科技局501房间)。其他单位要引以为戒,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市纪委监委
市创文办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