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一脉相承、相互作用。只有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建设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才能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引导全体干警积极投身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形成了党建与文明创建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带头推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该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大伟任组长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协调抓、各部室负责人具体抓、干警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人人有责的创建工作机制。该院党组定期研究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强人员配备,加大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制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年度方案、年度计划和创建细则,并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统筹安排,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该院坚持把思想教育摆在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首要位置,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提供思想政治保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创建工作人人有责、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理念,激发创建内生动力,传播正能量,弘扬新风尚,持续营造崇尚文明的氛围,不断提升干警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质。
该院不断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提升志愿服务实效。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分包小区综合整治、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70余场(次),并组织干警无偿献血、捐款捐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干警成立服务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志愿者团队,协助小区、街道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同时,结对帮扶杜曲镇东街村,精准施策,帮助该村解决和破解难题,扎实推进精准扶贫。
该院不断强化法治涵养文明的作用,编印各类普法宣传手册向群众发放,开展各项法律宣传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促进广大群众懂法、知法、用法,推动形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浓厚氛围。该院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员进社区、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副经理进企业以及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李旭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