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军亚
李兆华,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负责人。
李兆华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今年7月,他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李兆华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多年,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审理、执行每一起案件,力争做到公平正义、案结事了。2020年,他执结案件227件,执结率92%,执限内结案100%。在侯某申请执行段某赔偿纠纷一案中,李兆华经过多方调查,得知段某行踪后,和同事冒着严寒蹲守一天一夜,终于将段某抓获,使其及时兑现执行款。至此,这个十多年的老案终于执结。同时,李兆华通过公开执行风险、执行信息、结案标准、执行措施以及联系方式,实行阳光执行。在执行工作中,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对双方当事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