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 震 通讯员 李 想)8月16日,鉴于我市电力供应已恢复正常,工业企业生产用电得到有效保障,市节减办下发通知,16日起终止《关于做好迎峰度夏期间节约用电的通知》中的限电节电措施,恢复全市正常用电。
通知强调,尽管全市已经恢复正常用电,但是各公共机构、工业企业等用电还要遵循节减原则,减少不必要的电力损耗,保持“人走灯灭”“人走电断”良好习惯,杜绝各类“长明灯”“无人灯”“长待机”等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