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创建目标任务,细化依法行政、深化科学治污、强化环境执法,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法治保障。
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将市级10个行业报告书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推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率达90%以上。推进污染防治立法,起草《漯河市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将于10月1日施行,助力解决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难点痛点问题。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梳理73项行政权力并公布权力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一体化执法、无打扰执法及“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制、执法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殷 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