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10点30分,在市区金山北路苇子王村口,一辆货车突然自燃,冒起浓烟。正在附近执勤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队民警发现后,立即赶往现场救援。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货车车头起火,火势较大,情况危急。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徐安民拨打119后,带领民警、辅警设置警戒区,全力投入灭火工作。火势被控制后,为防止车上的货物被引燃,徐安民跳上车斗,卸载离车头较近的货物。随后,他发现部分货物的包装箱已有引燃迹象。此时,一辆环卫洒水车从事发现场经过,民警将其拦停,用洒水车的水枪对车头自燃部位和车厢底部喷水降温,彻底将火扑灭,消除了复燃隐患。
由于民警扑救及时、处置快速高效,此次货车自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也避免了更大的财产损失。货车驾驶员向民警连声道谢。
殷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