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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2日 星期

2021年12月漯河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情况通报


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构建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差异化管理、常态+动态化管理机制,建设项目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现将2021年12月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扬尘污染治理督导检查情况

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我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对全市各类建设项目工地进行督导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实行问题销号制,限时办结,落实整改。对问题严重、屡督不改的,由各级监管部门作出停工整改或进行经济处罚处理。在落实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对六区(含功能区)两县在建项目共检查近747次,下发督办通知41份,对62个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问题进行了督办,要求停工整改项目工地8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部分建设项目责任企业未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违反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漯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违规违法施工。如郾城区嫩江路小学项目工地违反管控指令(超出批件时效)擅自土方施工且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道路积尘严重,扬尘隐患较大;淞江产业聚集区小微企业孵化园项目工地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未经批复擅自土石方施工,土石方开挖未湿法作业,施工道路积尘严重,施工现场违规使用农用车辆。

源汇区金江学府项目北隔壁(原华强厂院)大量黄土裸露未覆盖;漯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发热门诊项目工地未通过扬尘污染治理开复工验收擅自施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违反管控指令土方施工,且无任何抑尘措施,现场无任何冲洗设施、渣土清运车辆出入未冲洗,未落实扬尘污染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东方今典(一期)项目工地违反管控指令擅自土方施工,楼体周围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召陵区人民东路鲁明第八加油站西南侧一拆迁项目工地违反管控要求进行建筑拆除施工及垃圾清运,无任何抑尘措施,地面积尘严重,未洒水保湿覆盖;阳山路南头东城街道办土地整治项目工地违反管控指令擅自土方施工,无任何抑尘措施,扬尘隐患大。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路与燕山路西南方(自嗨锅项目南侧)项目工地土方作业无湿法措施,内部道路积尘厚、扬尘极其严重,裸土苫盖不完全。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孵化园项目工地土方回填施工无任何抑尘措施,道路积尘多、扬尘污染严重,无任何冲洗设施、车辆出入未冲洗,违规使用无牌照非道路移动机械。

西城区环城水系项目工地违反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违规清运土方,土石方开挖未湿法作业;开源西城凤凰府项目工地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未经批复违规土方施工,部分黄土裸露未严密覆盖,楼体周边建筑垃圾未清理。

临颍县精英茗都项目工地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土石方开挖未湿法作业,场区建筑垃圾未严密覆盖;一品江山项目工地存在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场区道路积尘未清扫。

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一期工程项目工地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东润壹号广场项目工地建筑垃圾未严密覆盖,道路积尘严重。

被查处的扬尘污染项目工地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未采取有效措施降尘防尘,应对污染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已督导相关县区以及相关部门对主体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监管部门方面。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个别监管部门在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中精细化管理不到位,辖区部分建设工地在湿法作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楼体积尘和建筑垃圾清理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人力、物力配备不足,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监管主体责任有所缺失,跟踪问效乏力。

三、各县区考核排名情况

按照《漯河市扬尘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评分细则》规定,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县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综合得分排名如下。第一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二名:西城区,第三名:舞阳县,第四名:召陵区,第五名:临颍县,第六名:郾城区,第七名:源汇区,第八名:经济技术开发区。

漯河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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