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这笔救助金可是救命钱呀。”近日,在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受害人刘某家属领到5万元救助金时,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2021年1月,刘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周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撞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了解到,在抢救刘某过程中花费的各项医疗费用15万余元大多是刘某家属四处借来的。肇事人周某在刘某住院救治期间拿出8800元后再无能力赔偿,受害人家庭由此陷入困境。
随后,该院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获悉受害人的妻子因患有疾病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93岁的母亲体弱多病、刚满12岁的孩子在上小学,决定对受害人家庭予以救助,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时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常雨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