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召陵区不断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构建职责明确、运转有序、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了监督工作全覆盖。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定期研判政治生态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巡前信息提供和执纪监督参与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与巡察工作制度等,形成“四项监督”合力。区纪委监委每半年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判联系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半年向区纪委监委集中报告一次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报告。
建立健全单位廉情档案、干部廉政档案、单位廉政风险点基础信息库,为有效开展监督提供信息保障。在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调配力量,加强协调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办理信访举报线索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部门配合办理;对涉及联系单位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办理。巡察中,发现重要问题线索时,巡察机构要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沟通,必要时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共同参与分析研判。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部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加快办理,并及时通报办理情况,提高惩治腐败的综合效力。
加强巡察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巡察办和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督办督查、跟踪问效。执纪监督部门督促被巡察单位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实行销号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准确分析研判,严格调查核实,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巡察组、执纪监督部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整改不彻底、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继续整改。
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明确专门联络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沟通。区组织部每年制订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的工作计划,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和政治生态建设等工作。田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