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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4日 星期

市消协发布 春耕消费提醒


眼下正是春耕的大好时节,广大农村消费者购买农资的需求随之增加,不法经营者往往以“科技下乡”“农资知识宣传”“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名义非法销售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农资商品牟取利益。为此,市消协提醒,购买农资商品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购买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合法经营资格农资经营企业的商品,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的商品,不要购买自己不了解的商品。

二是主动索要票证。购买农资商品时,一定要向农资经营者索要盖有经营单位红色印章的发票或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

三是认真阅读说明。使用中要严格按照农资商品使用说明的程序和配比使用。同时,注意留存样品。

四是出现问题及时咨询、投诉。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到市消协或拨打12315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举报。

赵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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