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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 星期

公 告


根据漯河市召陵区青年镇小徐村三组村民徐欠绳、徐付红提供的1998年8月签发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和土地承包证书以及青年镇、青年镇小徐村、青年镇小徐村三组三级调查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召陵区青年镇小徐村三组村民徐长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编号:NO.D4111040078739,合同编号:411104203215030053J)信息记载错误且逾期未交还,现予以公告作废。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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