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自榕,男,29岁;李小雷,男,28岁;李家颖,男,22岁。他们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辅警。2021年12月27日18点10分左右,正在人民路与泰山路交叉口执勤的三人突然听到有群众呼救,遂发现路口东北侧临街门面房二楼着火了。三人立即跑过去查看,发现是店铺楼上裸露的电线和覆盖着电线的纸板、木材起火了,再往上就是学校的学生宿舍。情况很是危急!三人立即分工协作,由李家颖留在原处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陈自榕、李小雷从旁边楼梯那里上到二楼的露天阳台着火点。他俩先把堆放着的木材、纸板搬走,然后一人一个灭火器开始灭火。待消防队员赶到后,三人又协助灭火。火势很快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险情的发生。(市公安局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