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舞阳县有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他诚心悔悟、积极创业,努力经营自己的农业合作社从而走上致富路,并带动周边40余人就业。
赵某某2021年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入矫后,赵某某思想消极。舞阳县社区矫正管理人员了解到赵某某经营有一家农业合作社,但生意萧条。针对赵某某的情况,舞阳县社区矫正管理人员为其制订了专门的帮教措施,并向当地政府反映了赵某某的情况。随后,当地政府协调本地农技专家为赵某某提供指导,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又联系法律顾问为赵某某的农业合作社提供法律服务。赵某某逐渐走出阴霾,潜心经营,他的农业合作社生意日渐红火。赵某某积极担负社会责任,优先面向周边的低保户、五保户招工,提供就业岗位,顺利带动40余人就业。张舒程 杨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