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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6日 星期

常态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督查通报


根据我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为持续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7月11日~7月22日,市纪委、市创文办组织人员,通过实地查看和市智慧域平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23个重点路口的“文明交通示范岗”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与全市23个重点路口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志愿者,大多数能够按时到岗到位、着装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其中,市应急管理局(嵩山路与海河路交叉口)、市民政局(嵩山路与海河路交叉口)、市卫健委(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志愿者按时到岗、着装规范、履职尽责,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二、存在问题

督查发现,个别单位志愿者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活动中,存在未按时到岗、未按要求规范着装和未积极主动开展文明劝导等问题。7月11日上午,市人社局(黄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2名志愿者缺岗;7月18日上午,源汇区发改委(长江路与井冈山路交叉口)1名志愿者缺岗、1名志愿者值勤期间一直在看手机,市生态环境局(海河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3名志愿者未戴帽;7月18日下午,郾城区人社局(淞江路与白云山路交叉口)1名志愿者服装未拉拉链并长时间接打电话,市生态环境局(海河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1名志愿者未戴帽;7月22日上午,市委组织部(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2名志愿者未戴帽,市委老干部局(淞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1名志愿者未戴帽、1名志愿者服装未拉拉链;7月22日下午,市委组织部(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2名志愿者未戴帽,漯河市第二中专(长江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7名志愿者未拿旗。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责任,强化人员培训,做好后勤保障和人文关怀。广大志愿者要积极弘扬“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规范服务行为,展现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为我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积极贡献。被通报的单位,要深入查摆问题,认真研究措施,全面整改到位,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整改情况于7月27日前报市创文办志愿服务处(市科技局501房间)。其他单位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市纪委监委

市创文办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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