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8月5日 星期

常态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督查通报


根据我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为持续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7月25日~7月29日,市纪委监委、市创文办组织人员,通过实地查看和市智慧域平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23个重点路口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与全市23个重点路口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志愿者,大多数能够按时到岗、着装规范、认真履职。其中,市气象局(人民路与金山路交叉口)、市委政法委(海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南侧)、市委编办(黄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志愿者注重规范自身着装,积极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及时劝导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二、存在问题

督查发现,个别单位志愿者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中,存在一些执行岗位要求不到位的问题。7月25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淞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2名志愿者未戴帽子;市生态环境局(海河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北侧)2名志愿者未戴帽子。7月27日上午,市委统战部(黄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北侧)1名志愿者迟到、1名志愿者缺岗;市行政服务中心(淞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北侧)1名志愿者迟到;漯河广播电视台(人民路与泰山路交叉口)1名志愿者迟到、1名志愿者未戴帽子;市水利局(黄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1名志愿者迟到;市交通运输局(长江路与九龙山路交叉口南侧)1名志愿者迟到;市畜牧局(汉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2名志愿者未戴帽子。7月29日下午,市烟草专卖局(会展路与嵩山东支路交叉口)4名志愿者缺岗。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岗前培训,做好后勤保障和人文关怀。广大志愿者要积极弘扬“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规范服务行为,展现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为我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贡献力量。被通报的单位,要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整改情况于8月9日前报市创文办志愿服务处(市科技局501办公室)。

市纪委监委

市创文办

2022年8月4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