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召陵区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狠抓落实,压实责任,推动行政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
扛牢政治责任
强化组织保障,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推进。成立法治创建工作专班,由一名区委常委和一名副区长主抓,配齐配强法律服务力量、审核力量。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巡察、年度考核、干部考评、文明单位创建验收等,必要时作为周交办督办内容,高质量推进落实。
实施五个探索
突破执法瓶颈
探索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模式,探索“三法衔接”调解机制,探索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新路径,探索区直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1+N”联合执法机制,探索行政执法考评“六个比率”办法。
开展六项行动
做实基础工作
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行动,开展合法性审查规范能力提升行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行动,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范提升行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互查行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规范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和能力,做实基础工作。
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
做到“四个结合”。把法治创建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了《召陵区优化营商环境套合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把法治创建同“平安法治星”创建相结合。把法治创建同疫情防控相结合,第一时间发布惠商利商政策和疫情防控通知,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把法治创建和社会治理相结合。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扎实开展宪法“七进”活动,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检验法治工作成效。
李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