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彩霞)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月10日起,漯河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政策落地执行,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费用调控目标不超过3987元。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服务自主定价项目,整合确定了“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并分级制定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明确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实行全流程价格调控,包括诊查费、生化检验费、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在内,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费用调控目标不超过3987元。
价格调控后,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平均降幅近50%。全国统一开展的口腔种植体联盟采购已于1月11日产生中选结果,口腔种植体平均中选价格降为548元至1855元,与集采前相比平均降幅55%,我省将于4月份开始落地执行。价格调控政策落实后,使用集采中选的口腔种植体,单颗牙常规种植总费用将从1万元至1.5万元左右降至最高不超过6700元,平均降幅55.61%;全口牙种植总费用将从20万元左右降低到8万元左右,降幅达60%,大幅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落地,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应在其网站和院内明显区域公示本院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严格执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营医疗机构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合理定价。各级医保部门将探索建立警示制度,对价格高、采用“介绍费”“好处费”买卖客源引流,以及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手段进行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