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职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2月20日,市消费者协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线索。
消费者反映的侵权行为线索应明确、具体、详细,包括侵权时间、经营者名称、营业地址、联系方式、被侵权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侵权方式。对侵权方式的描述应能够反映经营者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等合法权益。
侵权行为线索征集时间为2月20日至3月31日。消费者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市消费者协会邮箱lhxxbgs315@126.com,也可以以书面形式邮寄或送到源汇区长江路66号市消费者协会。联系电话:0395-2923315。
赵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