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二看守所李贯顺警官证(警号:059571)丢失,声明作废。
●编号为K411073718,姓名为柴梦荷,出生日期为2011年2月8日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作废。
●编号为E410247249,姓名为张燚涵,出生日期为2004年8月27日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作废。
2023年2月3日,本院根据河南省泓泽服饰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河南省泓泽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2月22日指定河南恒沁破产清算股份有限公司为河南省泓泽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南省泓泽服饰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淮河路森林半岛39号楼15层1526号,河南恒沁破产清算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462000,联系人:赵宇航15039521172、汤坤明13721323373、李刘悦1384948010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南省泓泽服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5月18日9时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7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3月7日9时30分在本公司拍卖厅拍卖废旧物资一批。
有意者,请于2023年3月6日17时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2000元,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地点及时间:标的所在地 3月4日至5日
咨询电话:13938032832
13939507300
公司地址:人民东路教培大厦1518室
河南兴源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