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走访、月报告’工作制度的实行有利于自我加压履行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日前,郾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说。近日,郾城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周走访、月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派驻工作实效。
该区以“一报一表一单”为抓手,梳理出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三重一大”、以案促改等15项监督重点,列出监督事项清单,制作工作数据统计表,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提供“精准靶心”。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每周开展走访调研,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监督月报,每月5日前将监督月报、工作数据统计表和监督检查问题清单上报至监督检查室,由监督检查室每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推进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机构监督责任一体落实。
于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