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 震)日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规范》。这标志着全省首个围绕社工站课题形成的市级地方标准在我市率先制定。
据悉,《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规范》由市民政局联合社工站项目主要承接单位共同起草,从服务设施、人员配备、服务原则、服务内容、运行管理、督导评估6个方面对市社会工作服务总站、县(区)社会工作服务分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的职责和功能作出详细阐述,为解决社工站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基础服务设施不统一、市县(区)两级社工站功能设置缺乏标准、各级社工站之间角色定位相对模糊等问题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