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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8日 星期

公告


李亚波:

本院执行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至今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102执14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2)豫1102执1454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依法强制执行。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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