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对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庭审观摩评议。
庭审中,公诉人讯问针对性强,证据出示繁简得当,发表公诉意见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并结合案件特点开展了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观摩评议的人员围绕庭审预案、庭审过程和庭审效果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进行综合评议,充分肯定公诉人出庭能力的同时,围绕公诉人出庭用语的规范、庭审答辩的针对性、庭审法治教育的实质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孙小文对公诉人的出庭公诉情况进行了点评,并对组织出庭观摩、提升公诉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提出要求:要以庭审观摩、优秀公诉人比赛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找准不足,切实提升公诉人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要充分认识庭审活动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性,积极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要注重起诉书、审查报告等文书的撰写工作,做到精益求精;要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不断提升办案质量。
罗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