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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日 星期

弹弓打鸟 获刑赔钱


近日,召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两人获刑。

2022年,张某和王某在河堤附近使用弹弓、钢珠射杀斑鸠二十余只。经鉴定,该批野生动物为珠颈斑鸠,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总价值4500元。

随后,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张某、王某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院审理后查明:张某和王某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张某、王某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故意犯罪中,两人所起作用相当,均系主犯,均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某、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召陵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管制1年;被告张某、王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500元。袁刻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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