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判,被告人马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8月25日,马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在舞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马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公安机关查获的犯罪事实及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表示不上诉。整个庭审仅用时20分钟。
这是舞阳县公安局、舞阳县人民检察院、舞阳县人民法院在舞阳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设立速裁法庭后办结的首例危险驾驶案件。该案件的办理刷新了舞阳县危险驾驶案件的最快办结时限。
近年来,舞阳县公安局、舞阳县人民检察院、舞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推进侦、办、审、诉、判“一站式”刑事速裁体系建设。依托舞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公、检、法联合设立速裁法庭,协同运转,实现高效衔接“一体化”办公。对于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办案民警在侦查的同时,邀请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进行初步审查,并形成格式化书面意见,对于认罪认罚并愿意通过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可依法适用刑事速裁体系进行审理,有效推动了执法办案工作提质增效。魏 亮 董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