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年10月11日 星期

声 明


本人朱富英于2014年12月1日购买时风牌自卸低速货车一辆,车牌号豫LA6676。后经李根全于2020年7月把车辆转让给他人,至今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请现车辆使用人自即日起10日内与本人联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逾期该车辆出现的一切问题与本人无关。

联系电话:15346008657

声明人:朱富英

2023年10月11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