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业内获悉,有地方监管部门向有关保险公司传达了部分短期健康险产品开发备案要点的窗口指导,也被称为《关于传达部分短期健康险产品开发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从保额、免赔额、赔付比例等方向对短期健康险提出了新要求,以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经营、防范噱头营销、发挥健康保险保障作用。
该《通知》共有三条内容,第一条和第三条主要针对保额、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第二条内容针对产品设计。
第一,保障一般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最高保额不得超过600万元,其中因癌症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障不得超过300万元。保障私立医院或海外就医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最高保额一般不得超过800万元。
第二,不得开发保障无定价基础的单一病种责任产品。对于有一定数据基础的慢病管理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公司进行一定尝试并加强同监管的沟通。
第三,医疗保险免赔额一般不得高于5万元、赔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监管部门还向各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严禁出现“零”费率,不得违规通过批单、批注等方式随意更改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重要保险责任等。
据《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