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颍县人民检察院以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办理一起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食品销售者加强监管案。
今年以来,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在排查涉食品安全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时发现:2020年至2023年期间,吕某、秦某在临颍县某乡镇经营的药店内销售进货渠道不正规的男性保健食品。经相关部门检测,上述男性保健食品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在保健食品中的“西地那非”成分。因以上违法行为,今年9月,吕某、秦某被临颍县人民法院以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为由判处刑罚。
为避免该类案件再次发生,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行使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根据案件高发领域及案件特性,准确找出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和监管漏洞,并以溯源治理为目的,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在食品安全案件高发领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察建议予以采纳,并立即组织开展排查工作,检查辖区药店是否存在销售违法保健食品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保健品予以下架,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药店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关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