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赵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临颍县人民法院行局干警常明手中,感谢他帮自己讨回赔偿款。
2017年1月,赵某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法院判决车辆驾驶人杨某承担赔偿责任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常明负责办理。常明迅速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法律文书,并进行财产查控。因杨某多次未到庭,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19年年底,常明发现杨某名下有3万余元账户资金可供执行,就迅速采取查控措施。之后,常明多次电话督促杨某履行剩余款项均无果,杨某也不知去向。2024年1月,常明得知杨某下落后,迅速组织干警对杨某依法拘留。拘留过程中,杨某家人对执行人员进行阻挠。常明稳控现场的同时请求支援。最终,迫于法律的威慑力,杨某当场履行剩余案款。韩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