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3月21日 星期

拒不支付劳务费 拘留


近日,源汇区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支付劳务费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21年2月26日至10月24日,许昌襄城县寇某为我市刘某、张某提供加工木质家装物品的劳务服务。双方约定了劳务时间和计件方式及价格。寇某制作完成后,刘某、张某把物品装车拉走,未支付劳务费。随后,寇某将二人诉至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张某自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寇某劳务费12212.08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张某躲避执行。该法院强制执行组多次查找,于今年3月6日找到了刘某。刘某到庭后,拒不支付劳务费。源汇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陈 戈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