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凌晨,郾城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此次行动集中执行一批标的小、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案件,确保小标的案件简案快执、应执尽执、应结尽结。
杜某申请执行某房产公司返还订金一案,经郾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房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对于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置之不理。承办法官多次传唤赵某到法院接受询问,但赵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符合司法拘留的条件。在此次集中行动中,郾城区人民法院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赵某拘传至执行局。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赵某当即主动筹集6万元归还给申请执行人杜某,此案件顺利结案。
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5人,扣押被执行人车辆2辆,执结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7.9万元,达成和解案件2件。
王 磊
召陵区人民法院
3月15日,召陵区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开展“春雷行动”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结合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因人施策,充分运用法理、情理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导、亲情感化,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无路可逃。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32人,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案件3件,达成和解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41万元。侯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