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某专程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民一庭庭长李冲送去一面锦旗,对李冲耐心为自己解决难题表示感谢。
刘某与赵某离婚后,法院判决刘某独自抚养3岁的婚生子小赵。随着小赵年龄增长,生活、学习等各项费用大幅增加。刘某因无力承担小赵的抚养费,遂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承担一部分抚养费。一审法院以刘某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刘某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承办法官李冲了解案情后,开展疏导式庭审,引导双方合理表达诉求,减少双方对立情绪,钝化矛盾。庭审后,李冲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努力寻找利益平衡点,缩小争议差距,最终促成刘某与赵某达成和解,并修复了当事人小赵与父母的关系。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