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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 星期

交通肇事逃逸 将被追究刑责


■本报记者 齐国霞

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将老人撞至重伤后逃逸。近日,嫌疑人黄某某不仅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去年12月11日7时许,源汇区空冢郭镇后袁村66岁的刘老太沿107国道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行至某路口时,突然被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肇事者逃离现场,刘老太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刘老太颅内出血,构成重伤。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源汇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办案民警调取附近及多个路段的监控视频,经过追查比对,确认一辆无牌照的电动三轮车有重大嫌疑。随后,办案民警经过蹲守,在事故发生3天后,在空冢郭镇前袁村成功抓获肇事嫌疑人,并查获肇事的电动三轮车。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嫌疑人黄某某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撞人后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

近日,在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黄某某与刘老太家属达成相关赔偿协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源汇大队将把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对黄某某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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